恩典之下,我们还需要十一奉献吗?

一个人将自己所有的一切拿出了十分之一,交给了一位祭司——这发生在摩西律法颁布的四个世纪之前。没有命令,没有义务,也没有圣殿。这仅仅是他对那位拯救他的神所作出的感恩回应。
这个人是亚伯拉罕。而那位祭司,是麦基洗德。
大多数关于十一奉献的讨论,往往都从“义务”开始。“我应该做十一奉献吗?”“如果我不做,神会惩罚我吗?”“现在还要求十一奉献吗?”这些都是律法思维下的问题。而圣经,给出了一个恩典的答案。
这篇文章将带你追溯圣经关于十一奉献的真实教导——从亚伯拉罕自发的馈赠,到摩西律法的规定,再到新约恩典中那彻底自由的慷慨。我们将查考希伯来文和希腊文的原文,厘清常见的误解,并向你展示:为什么恩典所结出的慷慨之果,是律法永远无法企及的。
希伯来原文中“十一奉献”的含义
在希伯来文中,“十一奉献”这个词是 (ma'aser) מַעֲשֵׂר — 源自 (eser) עֶשֶׂר,即数字“十”。在最简单的定义下,十一奉献就是将你所得的增加部分献上十分之一。
在希腊文中,对应的词是 (apodekatoo) ἀποδεκατόω — “献上十分之一”。当耶稣在福音书中对法利赛人说话时,以及希伯来书的作者论及亚伯拉罕与麦基洗德时,都出现了这个词。
但大多数人都忽略了一个细节:在任何诫命要求它之前,十一奉献的概念就已经存在了。
律法之前:亚伯拉罕与麦基洗德
圣经中第一次提到十一奉献是在《创世记》第 14 章。亚伯拉罕刚刚打赢了一场仗,救出了他的侄子罗得。在归途中,一个神秘的人物出现了——撒冷王、至高神的祭司麦基洗德。
麦基洗德先祝福了亚伯拉罕,然后亚伯拉罕才献上。祝福在奉献以先。亚伯拉罕不是为了换取祝福而奉献,他奉献是因为他已经领受了祝福。
那时还没有律法。摩西要在四百三十年后才会领受诫命(加拉太书 3:17)。亚伯拉罕的十一奉献是出于感恩的自由、自发之举——绝非律法上的义务。没有人吩咐他这么做。他用慷慨来回应恩典。
并且,麦基洗德带来了饼和酒。这两个元素直接指向了圣餐桌。这位祭司不是来索取的,他是来服侍的,是来赐福的。恩典从不索取——它只供应。
律法之下:以色列的十一奉献
当神在西奈山立下摩西之约时,十一奉献成为了律法体系的一部分。律法规定的不是一次十一奉献,而是多重奉献:
- 利未人的十一奉献 — 将所有出产的 10% 交给没有土地产业的利未人(民数记 18:21–24)。
- 节期的十一奉献 — 另外留出 10%,用于每年在耶路撒冷举行的节期(申命记 14:22–27)。
- 穷人的十一奉献 — 每逢第三年,还要额外收取 10%,用于帮补寄居的、孤儿和寡妇(申命记 14:28–29)。
把这些加在一起,每年的总义务根据年份的不同,大约在 20% 到 23% 以上。那种认为“十一奉献仅仅是 10%”的普遍观念,并没有反映出摩西律法体系的全貌。
在律法之下,十一奉献是强制性的。它是与圣殿、祭司制度和以色列土地紧密相连的国家税收系统的一部分。它兼具敬拜与社会福利的功能——这是一个专为神权政体国家设计的架构。
这一点至关重要,因为新约作出了明确的区分:信徒已经不再处于摩西律法之下了。
冰冷的石版已被神的恩典取代。体系改变了,祭司的职任改变了。随之而来的,是神子民奉献的根基也改变了。
玛拉基书 3 章——被误用最多的奉献经文
在关于十一奉献的讨论中,被引用最多的经文莫过于《玛拉基书》3 章 8 至 10 节:
这段经文掷地有声。但上下文同样重要。玛拉基是对旧约之下的以色列人说话——这是一个受摩西律法约束的国家,有着运作中的圣殿、利未祭司制度和仓库系统。百姓在他们曾同意遵守的圣约下,忽视了自己应尽的义务。
如果把这段经文直接套用在新约信徒身上,就等于把你重新置于那个已被基督成全的旧体系之下。保罗对此有直接的论述:
律法的咒诅——所有的咒诅,包括因克扣十一奉献而来的咒诅——都已在十字架上落在了耶稣身上。他为你偿还的,远超你所亏欠的。你不可能因为基督已经担当的过犯而再次受咒诅。福音带来的是自由,而不是重担。
这是否意味着《玛拉基书》第 3 章毫无意义了?绝非如此。其背后的原则依然成立:神是慷慨的,他会赏赐那些在财富上信靠他的人。敞开天窗的应许是真实的。但是,运作的机制已经改变了。你不再处于一个将祝福与咒诅同律法顺服度绑定的系统里。你生活在恩典之约中,在这里,神供应一切。
耶稣与十一奉献
耶稣在直接的教导中只提到过一次十一奉献——而他的话语所揭示的,远比大多数人意识到的要深:
这里有两个观察。首先,耶稣是对仍然处于旧约之下的人说话。十字架的救赎尚未发生,新约尚未开启。他肯定十一奉献,因为在那个时刻,律法依然有效。
其次,他揭露了法利赛人的错谬:只有精准的十一奉献,却没有公义、怜悯和信实。他们斤斤计较地称出园子里香料的十分之一,却无视了神的心意。没有爱的奉献,就是没有关系的宗教。规条无法结出的果实,正是法利赛人所缺乏的。
在十字架之后,使徒们在写给众教会的书信中,从未命令过十一奉献。罗马书没有,哥林多书信没有,加拉太书、以弗所书、腓立比书、歌罗西书、帖撒罗尼迦书信都没有。提摩太书信、提多书、腓利门书没有,希伯来书、雅各书、彼得书信、约翰书信和犹大书也全都没有。这种沉默意义深远——特别是考虑到保罗曾花了大量篇幅来教导奉献。
恩典之下:新约的标准
新约并没有废除慷慨。它转化了慷慨背后的动机。保罗关于奉献最清晰的教导在《哥林多后书》第 8 至 9 章,当时他正在处理为耶路撒冷教会筹集款项的事宜。
从中浮现出三个原则:
- “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” — 金额由个人决定,而不是由一个固定的百分比来规定。
- “不要作难,不要勉强” — 出于强迫的奉献违背了新约慷慨的精神。
- “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” — 奉献背后的心意,远比奉献的数额更重要。
这里没有固定的百分比。保罗本可以说“奉献十分之一”,但他没有。他说你要随本心所酌定——自由地、甘愿地、喜乐地奉献。恩典不会等你变好才临到;它赋予你慷慨的力量。
紧接着的下一节经文揭示了原因:
神使恩惠多多地加给你,是为了让你充足——不仅是够用,而且是满溢。丰盛始终是他的计划。而这丰盛的目的是为了“多行各样善事”,其中就包括慷慨的奉献。由恩典驱动的慷慨是一个循环:神赐给你,而你用他所供应的去给予。
“乐意奉献者”的希腊原文
在《哥林多后书》9 章 7 节中,被译为“乐意”的词是 (hilaros) ἱλαρός。它描绘的是一种充满喜乐、随时预备好的状态——不是沉闷的义务,不是勉强的顺从,而是欢欣鼓舞、热切期盼的慷慨。
《七十士译本》——旧约的希腊文译本——在《箴言》22 章 8 节中使用了一个相关的词:
这才是神所喜爱的奉献者。不是那个为了逃避惩罚而精打细算最低百分比的人,也不是那个出于恐惧而奉献的人。而是那个因为内心深处已被翻转而乐于给予的人。
当你明白神已经在基督里曾赐给你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(以弗所书 1:3)时,慷慨就不再像是一种“扣款”,而变成了一种“分发”。你并没有失去资源。你只是在疏导那本就属于你的供应。
希伯来书 7 章:为什么祭司职任改变了一切
《希伯来书》围绕麦基洗德展开了长篇的论述——这对我们如何理解十一奉献有着直接的影响。作者写道:
麦基洗德的希伯来文名字—— (Malki-Tsedeq) מַלְכִּי־צֶדֶק ——意思是“仁义王”。而他作为撒冷王的头衔—— (Shalem) שָׁלֵם ——意思是“平安”。他是基督的预表:既是公义之王,又是平安之王。
《希伯来书》第 7 章的论证非常直接:
- 以色列人的先祖亚伯拉罕,向麦基洗德献上了十分之一。
- 利未祭司作为亚伯拉罕的后裔,在律法之下收取十一奉献。
- 但是,麦基洗德的祭司职任大于利未的祭司职任——因为利未的先祖亚伯拉罕向麦基洗德纳了十分之一,而不是反过来。
- 耶稣是“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”永远为祭司(希伯来书 7:17),而不是照着利未的等次。
结论就在这里:
祭司的职任更改了。律法也随之更改。整个利未体系——包括支撑它的十一奉献律法——都在基督里被成全了。现在,耶稣是你的大祭司,他的祭司职任运作在一个截然不同的根基上:不是律法,而是恩典。
这并不意味着亚伯拉罕的榜样毫无意义。恰恰相反。亚伯拉罕的十一奉献是在律法之前的。它出于信心,而非义务。它指向了一个基于公义与平安的祭司职任——而不是规条与仪式。你的公义是一份礼物,而不是一枚勋章。
Koinonia:新约中代表慷慨的词
新约引入了一个重塑我们对奉献认知的词:(koinonia) κοινωνία。大多数译本将其译为“团契”或“相交”,但它的含义要深远得多。Koinonia 意味着一种共享的伙伴关系——共同参与某项事业。
保罗用这个词来描述财务上的慷慨:
这份财务上的馈赠不是税收。它是 koinonia ——在福音里的伙伴关系。马其顿和亚该亚的信徒将自己视为同一使命的参与者,他们通过金钱表达了这种伙伴关系。
保罗还写道:
这不是十一奉献的命令。这是对伙伴关系的呼召。当你支持一位教师、一间教会或一项事工时,你就在分享那项工作的果实。你的奉献不是一种支付——而是一种参与。教会不是一栋建筑,而是一个家,家人之间理当彼此分享。
在《使徒行传》2 章 42 节中,koinonia (交接)与使徒的教训、擘饼和祈祷并列,成为早期教会生活的四大支柱之一。慷慨从来都不是事后的补充。它从一开始就被砌入了根基之中。
关于十一奉献与给予的 10 节核心经文
1. 创世记 14:20 — 亚伯拉罕自发的十一奉献
在任何律法颁布之前,亚伯拉罕自由地奉献。圣经中的第一次十一奉献是对祝福的回应,而不是换取祝福的条件。
2. 玛拉基书 3:10 — 仓库的应许
神邀请以色列人来测试他的信实。敞开天窗的应许是真实的——但其背景是旧约的以色列,而新约信徒蒙福的机制是恩典,而非对律法的顺服。
3. 哥林多后书 9:6–7 — 乐意的奉献者
新约的标准是:从心底奉献,而不是出于勉强。
4. 哥林多后书 9:8 — 行各样善事的恩典
神供应的远超所求——因此,慷慨总是可能的。
5. 加拉太书 3:13–14 — 从咒诅中被赎出
违背律法的咒诅——包括《玛拉基书》第 3 章的咒诅——都落在了基督身上。亚伯拉罕的福是借着信,而不是借着十一奉献临到你的。别再试图去赚取神已经赐下的恩典。
6. 希伯来书 7:12 — 律法随祭司职任而更改
新的祭司职任需要新的体系。利未人的十一奉献属于利未祭司制度。而基督的祭司职任运作在恩典之上。
7. 路加福音 6:38 — 回报的原则
耶稣教导了撒种与收割的原则——却没有提及固定的百分比。你选择的量器,决定了你领受的量度。
8. 箴言 3:9–10 — 以财物尊荣耶和华
原则很清晰:在财务上把神放在首位,他就会充满你的仓房。你的大山必滴下新酒。
9. 腓立比书 4:19 — 神必供应
保罗把这句话写给腓立比人,他们刚刚给他送来了一笔财务上的馈赠。他们的慷慨激活了一个应许:神亲自供应你一切的需要。不是一部分,而是一切。站对位置,供应自然临到。
10. 使徒行传 20:35 — 施比受更为有福
这是保罗保留下来的耶稣原话。慷慨不是重担。它是一条更为有福的道路。
那么,基督徒应该做十一奉献吗?
这是每个人都在问的问题。而诚实的答案,绝非简单的“是”或“否”。
新约有命令十一奉献吗? 没有。使徒们从未对教会规定过百分之十的要求。
十一奉献错了吗? 绝对没有。如果你选择奉献百分之十——或者百分之二十、百分之五十——那是你与神之间美好的事。安于现状不是好管家。神必尊荣那些用财物尊荣他的人。
十一奉献是一个好的起点吗? 许多信徒发现确实如此。亚伯拉罕在律法之前就做了十一奉献。早期教会践行了彻底的慷慨。承诺一个固定的百分比,可以是表达对神供应之信靠的一种实际方式。
恩典改变了什么? 恩典改变了动机。在律法下,你奉献是因为你必须这么做。在恩典下,你奉献是因为你渴望这么做。在律法下,金额是固定的。在恩典下,你随本心所酌定。在律法下,是对咒诅的恐惧驱使着你。在恩典下,是对天父的爱激励着你。律法的艰难任务是向你显明你需要一位救主。而恩典,给了你一个全新的奉献理由。
那些教导十一奉献与兴盛的资料也提供了这样一个视角:“最初的 10% 归给主,这就是十一奉献。你永远、永远无法比主给得更多。”这里的语境不是义务,而是信靠。那个例子中的教会也践行了“约瑟原则”——留出 20% 的收入作为智慧的管家职分。那些盈余经过良好的投资,成倍增长,为多年的发展提供了资金。痛苦的劳碌不能增加神的祝福,但对神供应的智慧管理,总能带来倍增。
真正的问题不是“我必须奉献多少?”真正的问题是“神已经赐给了我多少?”当你从自己所领受的恩典出发时,慷慨就成了最自然的回应。丰盛的经济学是神的默认设置——你的极限,从来不是他的极限。
关于十一奉献的争论往往忽略了这一点:恩典并没有降低标准。恩典提高了标准。律法要求的是百分之十。恩典要的却是你的全心。而当你的心属于神时,你的钱包自然会跟上——不是在威吓之下,而是在喜乐之中。焦虑如何阻断供应,这才是真正的财务问题。恐惧所关闭的,信靠能将它敞开。
恩典的降临不是为了让你变得吝啬。恩典的降临是为了让你得着自由。而自由的人,正是这世上最慷慨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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