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法告诉你该做什么;恩典告诉你已经做成了什么。一个体系向你索取,另一个体系向你供应。至于你今天究竟活在哪一个体系之下,圣经说得再清楚不过。

大多数基督徒都曾听人顺带引用过罗马书6:14,却很少有人停下来思想它实际宣告了什么。保罗没有说:“要设法在律法与恩典之间取得平衡。”他也没有说:“用律法追求圣洁,用恩典获得救恩。”他说的要直接得多:

“罪不能再主宰你们,因为你们已经不在律法之下,而是在恩典之中。” 罗马书 6:14 (当代译本)

这节经文并没有把两个体系划分成两个部门,而是把它们划分成两个时代。你要么在其中一个之下,要么在另一个之下。而按保罗所说,你所处的体系决定了罪能否主宰你。

本文将循着这一宣告,追溯原文希腊文与希伯来文的含义、新约中的主要经文,以及每个信徒都会面对的实际问题:如果我们不在律法之下,那又是什么保守我们远离罪?


原文中“律法”与“恩典”的含义

新约中“律法”的希腊文是 (诺莫斯) νόμος — “一条规则、一个原则、一套诫命的体系”。在七十士译本(希腊文旧约圣经)中,诺莫斯所翻译的希伯来文是 (妥拉) תּוֹרָה — “训诲、指引”。妥拉本身并不是恶的。保罗明白地肯定了这一点:

“可见律法是圣洁的,诫命也是圣洁、公义、良善的。” 罗马书 7:12 (当代译本)

律法是圣洁的。问题从来不在律法,而在律法所面对的肉体。保罗说律法“因为人性软弱”(罗马书 8:3 (当代译本))——不是律法本身软弱,而是软弱在于它无法在堕落的人里面产生果效。

“恩典”的希腊文是 (恰里斯) χάρις — “不配得的恩宠、白白的礼物、带来喜乐的事物”。恰里斯与希腊文的 (恰拉) χαρά — “喜乐”一词同源。恩典不只是一个神学范畴,它是上帝的供应,在领受的人里面产生喜乐。

约翰在这两个体系之间划出了一条清楚的界线:

“因为律法是借着摩西颁布的,恩典和真理则是借着耶稣基督赐下来的。” 约翰福音 1:17 (当代译本)

两个动词并不相同。律法是被颁布的;恩典和真理是赐下来的——以一位位格者的身份来到。律法是一套藉着仆人传下来的诫命;恩典是一位亲自道成肉身而来的位格。


律法的目的:镜子,不是梯子

许多基督徒把十诫当作通往上帝的梯子:守住规条,步步高升,赢得恩宠。但圣经从未把这样的角色赋予律法。保罗说得直截了当:

“因为无人能够靠遵行律法被上帝称为义人,律法的本意是要使人知罪。” 罗马书 3:20 (当代译本)

律法从来就不是为了使你成为义人而设计的。它的设计目的,是要向你显明你并不是义人。它的功用是镜子,不是梯子。镜子能照出你的脸脏了,却不能替你洗脸。这就是律法的局限。律法能诊断,却不能医治。

保罗在加拉太书中说,律法曾承担一个暂时性的监护角色:

“因此,律法是我们的监护人,负责引领我们归向基督,使我们可以因信被称为义人。现在信耶稣的时代已经来临,我们不再受律法监管。” 加拉太书 3:24-25 (当代译本)

这里译作“监护人”的希腊文是 (佩达戈戈斯) παιδαγωγός — “古代世界中一位看管孩童直到他成年的家仆”。这位监护人不是父亲,也不是教师,只是被指派看护未成年人的监护人。保罗的意思再清楚不过:律法是给属灵婴孩的,而恩典是成熟者的地位。

以色列还年幼的时候,上帝把他们置于律法之下。时候一到,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儿子,为要救赎一切受律法约束的人,使我们成为祂的儿女(加拉太书 4:4-5 (当代译本))。规条条例是给孩童的,儿子的名分是给成熟之人的。


两座山,两个约

圣经以两座山作为两个约的“总部”。西奈山代表律法的旧约,锡安山代表恩典的新约。希伯来书第12章用生动的笔触描绘了这一对比:

“你们并非来到那座摸得到,有火焰、乌云、黑暗、狂风、号角声和说话声的西奈山。听见这些声音的人都哀求不要再向他们说话了。” 希伯来书 12:18-19 (当代译本)

这就是西奈山:火焰、黑暗、恐怖。连摩西都说:“我吓得发抖”(希伯来书 12:21 (当代译本))。律法如此可畏,以致百姓恳求上帝不要再说话。

再对比锡安山:

“但你们是来到了锡安山,永活上帝的城邑,天上的耶路撒冷,千万天使欢聚的地方。这里有名字记录在天上的众长子的教会,有审判众人的上帝和已达到纯全的义人的灵魂,还有新约的中保耶稣和祂所洒的血。这血比亚伯的血发出更美的信息。” 希伯来书 12:22-24 (当代译本)

西奈山说:“不可近前来。”锡安山说:“你们已经来到了。”旧约把人推离上帝;新约却把人吸引到上帝面前。

历史的记录印证了这一对比。在西奈山,也就是第一个五旬节,律法赐下,三千人死了(出埃及记 32:28 (当代译本));在使徒行传2章的五旬节,圣灵赐下,三千人得救了(使徒行传 2:41 (当代译本))。律法条文带来死亡,圣灵赐下生命。保罗毫不含糊地宣告这一点:

“祂使我们能够担任新约的执事。这新约不是用律法条文立的,而是圣灵的工作,因为律法条文带来死亡,但圣灵赐下生命。” 哥林多后书 3:6 (当代译本)

接着,他为两种事工分别冠上了具体的称号:

“这带来死亡、刻在石版上的律法条文事工尚且有荣耀,甚至使摩西的脸上发出荣光,尽管很快就消逝了,以色列人仍然无法定睛看他,那么圣灵的事工岂不更有荣耀吗?那定人罪的事工尚且有荣耀,这赐人义的事工岂不更有荣耀吗?” 哥林多后书 3:7-9 (当代译本)

保罗把十诫——具体来说,就是那“刻在石版上”的话——称作“带来死亡的事工”和“定人罪的事工”。律法中没有任何其他部分是刻在石头上的。唯有十诫是上帝用手指刻在石版上的。而保罗说,这事工虽有荣耀,却是很快消逝的。那赐人义的事工,在荣耀上远超过它。


嫁给律法先生:罗马书第七章的比喻

罗马书第7章包含了整本新约中最切合实际的比喻之一。保罗把信徒与律法的关系比作一桩婚姻:

“比方说,一个妇人结了婚,只要丈夫还在世,她就受律法的约束要与丈夫在一起。如果丈夫死了,她就脱离了与丈夫的婚姻关系。” 罗马书 7:2 (当代译本)

请想象一个女人嫁给了一位名叫“律法先生”的丈夫。律法先生并不邪恶。正如保罗自己所见证的,他是圣洁、公义、良善的(罗马书 7:12 (当代译本))。但律法先生也极其苛求。他发号施令,却从来不肯动一根指头帮忙。他说:“去做这个,”却不提供做成的能力。他一一数算你的失败,却不给你一丝安慰。他是纸面上的完美丈夫,却是无法与之共同生活的丈夫。

这个女人不能一走了之。只要律法先生活着,她就受律法约束。离婚不是选项。唯一的解脱是死亡。

而这正是十字架上所发生的事。你已经与基督同死。耶稣死的时候,你也死了。保罗把这个比喻应用出来:

“我的弟兄姊妹,同样,你们借着基督的身体向着律法也死了,使你们可以归于另一位,就是从死里复活的基督,好为上帝结果子。” 罗马书 7:4 (当代译本)

这桩新婚姻的目的,不是称义与定罪之争,而是关乎结果子。整段经文都在回答一个问题:真正的圣洁是如何产生的?不是靠你与律法先生的联合,唯有靠你与复活基督的联合。

律法先生索要果子,自己却永远结不出果子。你的新丈夫——复活的耶稣——却以祂自己的生命在你里面结出果子。“行为”与“果子”的分别,就是“努力”与“生命”的分别。行为出于费力的挣扎;果子出于葡萄树的汁浆。


为什么罪的权势是律法

这是大多数基督徒最难接受的宣告。保罗说得明白无误:

“死亡的毒钩就是罪,罪的权势就是律法。” 哥林多前书 15:56 (当代译本)

是什么给了罪力量?不是恩典,是律法。这个本该约束罪的体系,实际上反倒强化了罪。

保罗在罗马书第7章解释了其中的机制:

“然而,罪却趁机利用诫命在我里面生出各种贪念,因为没有律法,罪是死的。” 罗马书 7:8 (当代译本)

这里译作“趁机”的希腊文是 (阿福尔梅) ἀφορμή — “行动的据点”。希腊文释经学者温尼(W.E. Vine)将它定义为“出发点”,用以指“战争中的行动基地”。保罗是说:律法为罪攻击人的灵魂提供了行动基地。

在战争中,一旦发现敌人的行动基地,你就会倾尽全力摧毁它。仇敌攻击你灵魂的行动基地不是恩典,而是律法。仇敌的战术,就是让你时刻意识律法,好让罪能利用诫命作为出击的跳板。

想想以色列人。从埃及到西奈山,在纯粹的恩典之下,没有一个人死亡。他们在红海边发怨言——没有人死。他们在玛拉为水抱怨——没有人死。他们为食物发牢骚——上帝就从天上降下吗哪。每一次新的抱怨,都带来恩典新的彰显。在整个旅程中,两三百万人口中竟无一人死亡。

然后他们到了西奈山。他们说:“凡耶和华所吩咐的,我们都愿意遵从”(出埃及记 19:8 (当代译本))。那时他们还没有听过十诫,就擅自认定自己有能力遵守上帝将吩咐的一切。下一章,上帝赐下了律法。再下一章:金牛犊。他们从埃及带出来的那些金子——那些在恩典之下一整天也没有诱惑过他们的金子——在他们把自己置于律法之下的一刻,竟成了偶像。于是三千人死了。

金子不是问题,肉体也不是新出现的。改变的,是体系。在恩典之下,罪不能主宰;在律法之下,罪找到了它的行动基地。


温室的比喻

一群男孩走在街上,路过一座装满玻璃板的温室。什么事也没有发生。没有试探,没有冲动。他们继续往前走。

在同一条街的尽头,还有另一座温室。这一座挂着一块牌子:“请勿扔石头,玻璃易碎。”四下无人。

一个男孩看看另一个,另一个又看看第三个。突然间,这群男孩人人心中都涌起一股三十秒前根本不存在的冲动。

温室不是问题,牌子也没有毛病。牌子准确而良善,玻璃确实易碎。但肉体中有某种东西会对禁令作出回应。律法是圣洁的,诫命是公义的,但肉体需要一条律法来激活它。所以保罗才写道:“罪的权势就是律法”(哥林多前书 15:56 (当代译本))。

你越努力不去放纵情欲,情欲反而越强烈;越努力不去贪心,贪心反而越发动。保罗所描述的正是这种经历:

“那么,我们该怎么说呢?律法是罪吗?当然不是!要是没有律法,我就不知道什么是罪。律法若不说‘不可贪心’,我就不知道什么是贪心。然而,罪却趁机利用诫命在我里面生出各种贪念,因为没有律法,罪是死的。” 罗马书 7:7-8 (当代译本)

答案不是废除一切道德标准,而是更换你所活在其中的体系。在律法之下,你努力不犯罪,结果激活了肉体;在恩典之下,你专注于基督,圣灵便结出律法永远结不出的果子。


“离开恩典”的真正含义

大多数人以为,“离开恩典”意思是犯了某个可怕的罪。这个说法已经成了道德失败的代名词。但保罗用它所描述的,恰恰是相反的情形:

“你们若想靠遵行律法被称为义人,就与基督隔绝了,并且离开了上帝的恩典。” 加拉太书 5:4 (当代译本)

你不是因为犯罪而离开恩典;你是因退回律法而离开恩典。“离开”一词本身就表明:恩典是更高的地土。为了在上帝面前的地位而退回去守律法,就是离开了你所在的高处。

J.B. Phillips 译本这样表达:“你们若想靠律法称义,就自动切断了与基督能力的连结,把自己置于祂恩典的范围之外。”

当你“与基督隔绝”时(希腊文是 (卡塔尔格奥) καταργέω — “使之失效、使之无力”),挪移的不是祂,而是你。你从恩典的地土跨了出去,踏上了自我努力的地土。在那片地土上,你只剩下自己的力量——而那根本算不得力量。

在金牛犊出现之前,以色列就已经在西奈山从恩典中坠落了。金牛犊是症状,从恩典中坠落才是原因。早在信徒跌入罪中之先,他就已经因退回律法意识、自我努力,以及那套上帝早已更换掉的索取体系,而从恩典中坠落了。


基督是律法的终极目的

保罗写下了新约中最具决定性的宣告之一:

“其实基督是律法的终极目的,使所有相信的人都可以得到义。” 罗马书 10:4 (当代译本)

这里译作“终极目的”的希腊文是 (特洛斯) τέλος — “终止、目标”。它包含两层含义:“终止”与“目标”。基督既是律法的终止,也是律法始终指向的目标。律法从来不是目的地;它只是一块指向耶稣的路标。

而在十字架上,罪债已经还清:

“撤销了指控我们违背律法的罪状,把它钉在十字架上,将它消除。” 歌罗西书 2:14 (当代译本)

那“指控我们违背律法的罪状”——即律法所持有、针对每个人的债务记录——已经被钉在十字架上。它不是被暂缓执行,也不是被按下暂停,而是彻底“成了”。耶稣亲自喊出 (特特斯泰) τετέλεσται — “成了”(约翰福音 19:30 (当代译本))。这个词与特洛斯同根。律法的要求已在基督里到达了终点。上帝对你再没有留下任何控告。

希伯来书证实,这始终都是上帝的计划:

“因为如果第一个约没有缺点,就不必另立新约了。然而,上帝指责祂的子民,说:‘主说,看啊,时候将到,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,这约不同于我与他们祖先所立的约,那是我牵着他们祖先的手领他们离开埃及时所立的。因为他们不持守我的约,所以我不再理会他们。这是主说的。’” 希伯来书 8:7-9 (当代译本)

“上帝既然说要立新约,就是把第一个约当作旧的了,那渐渐陈旧过时的很快就会消失。” 希伯来书 8:13 (当代译本)

旧约并不是在维生系统下苟延残喘——它已经陈旧过时了。这是上帝亲自宣告的。新约有一位更美的中保,凭更美的应许立定,用更美的血封印。


恩典如何成就律法永远无法成就的事

如果恩典挪去了律法,它是否也挪去了圣洁?这正是保罗在罗马书第6章预先回应的问题:

“那么,我们该怎么说呢?我们可以继续犯罪,使恩典更丰富吗?当然不可!我们既然向罪死了,岂可继续活在罪中?” 罗马书 6:1-2 (当代译本)

保罗的回答不是“去遵守律法”,而是“你已经死了”。死人不会响应罪的命令。真正的信徒不可能一直留在罪中——不是因为规条,而是因为新的性情。

恩典所产生的圣洁不会少于律法,而是更多。律法说:“不可奸淫。”一个男人可以外表遵守这条诫命,心里却对妻子怀藏着苦毒。他守住了字句,却违背了精意。但当你的心思被基督占据时,祂赐给你的是对配偶的爱——不是“奸淫的缺席”,而是“爱意的同在”。律法只能停留在禁止,恩典供应的却是律法所要求的那一切。

保罗在罗马书第8章解释了这一机制:

“律法因为人性软弱而无法成就的事,上帝亲自成就了。祂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和罪人一样有血有肉的人,作了赎罪祭,废掉了罪的权势,使律法公义的要求实现在我们这些不随从本性、只随从圣灵而活的人身上。” 罗马书 8:3-4 (当代译本)

律法公义的要求是实现在我们身上,而不是靠我们实现。希腊文原文使用的是被动语态。成就这事的并不是我们。当我们存着基督的意识、而非规条的意识而行时,圣灵便藉着我们的生命成全律法的要求。

这就是为什么保罗在加拉太书第5章,是在用了四章篇幅讲论律法与恩典的对比之后,才列举圣灵的果子。仁爱、喜乐、和平、忍耐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实、温柔、节制:这些都是在恩典之下所活生命的收成。在律法之下,你得到的是“肉体的行为”;在恩典之下,你得到的是“圣灵的果子”。行为出于努力,果子出于生命。


常见问题

这是否意味着十诫是不好的?

不是。律法是圣洁、公义、良善的(罗马书 7:12 (当代译本))。镜子是件好工具,问题出在你试图用镜子来洗脸。律法能诊断,却从来不是为医治而设计的。基督才是医治。

基督徒可以随意犯罪吗?

保罗直接回答了这个问题:“我们既然向罪死了,岂可继续活在罪中?”(罗马书 6:2 (当代译本))。这个问题本身就显出对重生的误解。一个已与基督同死、领受了新性情的人,不会渴望留在罪中。恩典不是给你犯罪的许可证;恩典给你的是胜过罪而活的能力。

那么,耶稣说祂来不是要废除律法,该怎么理解?

耶稣说:“不要以为我是来废除律法和先知书,我不是来废除,而是来成全。”(马太福音 5:17 (当代译本))关键词是“成全”。耶稣并没有藉着无视律法来废除它;祂在自己的生命中、在十字架上,完美地成全了律法的一切要求。律法没有被摧毁,而是被成全了。既然祂已经成全了,你就无需再去成全。你的义是一个“人”。

我怎么知道自己是否已经“离开恩典”?

问问自己:我的信靠放在哪里?如果你信靠的是自己的表现、自己的道德记录、自己遵守诫命以赚取上帝恩宠的能力,你就已经踏出了恩典的地土。标志不是明目张胆的犯罪;标志是披着属灵外衣的自我努力。你所站的地面,决定你所活出的生命。

活在恩典之下,实际上是什么样子?

它看起来是这样的:一个人即使在失败之后,仍然宣告“我在基督里是上帝的义”;一个人把自己的软弱带到耶稣面前,而不是带到意志力面前;一个人以十字架已成之工为粮,而不是以自我定罪的饼为粮。律法与恩典在实际生活中的分别,就是索取与供应的分别。律法要求圣洁,恩典供应圣洁。


律法是那位先被差来预备道路的仆人;恩典是那位来到就永远住下的儿子。儿子既已在这家中,你就不会再回到仆人那里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