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要分割律法

信徒初次听见自己已经向律法死了的时候,一个熟悉的折中方案就会出现。它听起来是这样的:“是的,是向礼仪律死了——羔羊、节期、祭司的洗濯之礼。但十诫肯定不在此列。”
这话听起来很谨慎,却不是保罗所写的。
教师们为了便于研习,常把律法分成几类:礼仪的、民事的、道德的。那是一种帮助学生整理材料的课堂工具,并不是上帝数算律法的方式。
想一想一串珍珠。只要在一处剪断丝线,每一颗珍珠都会摔落地上。你失去的不是一颗珍珠,而是整条项链。雅各说,律法正是这样运作的。违犯了一条诫命,你就对每一条诫命都算为有罪。雅各用来表达“有罪”的词,原文是 (恩诺霍斯) ἔνοχος——“须负责任的、要被追究的”。在一点上跌倒,你就要为整体负责。
上帝将律法视为一个合一的整体。祂不会把律法分部评分。
律法若是一个整体,那么向律法死,就是向全部律法死。保罗不容许我们自选其中的哪些部分。
保罗用了“律法条文”这个词。原文是 (格拉玛) γράμμα——“书写出来的文字、成文的法条”。保罗描绘的不是祭坛或节期,而是白纸黑字写下来的东西。
接着,便是那节一锤定音的经文。上下文为王,而紧接着的下一句话,就点名道出了保罗心中所想的是哪一部律法。
哪一部律法说过“不可贪心”?
那正是第十条诫命。摩西把刻着它的石版带下了山。它与羔羊、与历法毫无关系。经文中译作“贪恋”的词,原文是 (艾庇杜米亚) ἐπιθυμία——“欲望、渴求”。十条之中,保罗偏偏拣选了这一条——它管治的是人的内心,而不是他的饮食或节期。
所以,要把这两节经文连在一起读。第6节,保罗说我们已经脱离了律法;第7节,他引用十诫,为要显明他所指的是哪一部律法。上下文告诉我们:我们向十诫是死了的。
这一切没有一样是在贬损律法。
律法是圣洁的。问题从来不在律法,问题始终在我们。把一个圣洁的标准交给无力达到它的人,所生出的乃是罪疚,而不是义。这一点,上帝在赐下律法之先就已知道。祂赐下律法,是要揭露罪,而不是除去罪。
这就是这种分割在日常生活中至关重要的原因。如果你认为自己只是向节期和献祭死了,你就会继续把那十条要求扛在自己肩上。你会试图靠保罗明言你已向之死了的那些诫命称义。而那条禁止贪恋的诫命,也会像保罗说它曾在他身上所行的那样,在你身上行同样的事,它必揭露欲望,却不能在肉体中生出顺服。
基督不是替你向一半的律法死的。祂的身体一次被钉十字架,你向律法的死就在那里发生了——是向全部的律法死,而且是同时发生的。
不能被部分违犯的律法,也就不能只向它的一部分而死。
本文经文引自《圣经当代译本开放资源》,Copyright © 1979, 2005, 2007, 2011, 2022 Biblica, Inc.,依CC BY-SA 4.0许可使用。原作品可在 www.biblica.com 及 open.bible 免费获取。
喜欢这篇吗?每天早晨收到一篇这样的灵修短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