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法律或体制的层面来看,权柄不是一种凭空产生的感觉,而是一种你所代表的身份。耶稣宣告“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”都已赐给祂了,随后,祂便将这尊贵的地位合法地移交给了祂的跟随者。

“我已经给你们权柄可以践踏蛇和蝎子,又胜过仇敌一切的能力……” 路加福音 10:19 (和合本)

这是一种实质性的职权移交,就如同国家政权在背后捍卫公民的合法权益一般。当你面临与神丰盛应许相违背的处境时——无论是久治不愈的疾病,还是突如其来的痛苦狂风——你绝不是在孤军奋战,更不是在倚靠肉体的力量。你正在行使的,是至高宝座所赋予你的合法权利。

“能力”倚仗的是体量与声势,而“权柄”凭借的则是阶级与位分。仇敌或许拥有某种程度的“能力”(武力),但它对信徒却绝对没有任何的“权柄”(合法权利)。你争战的成效,取决于你是否真知道自己所处的属天位分,而不在于你当下的情绪起伏。

权柄不是你努力挤出的一种感觉,而是你安然稳妥站立的位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