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史上有这样一段时期,彻底颠覆了我们对审判的认识。

那就是从埃及到西奈山之间的那段日子。

上帝带领以色列人脱离了为奴之地。他们过了红海。可紧接着,他们就开始抱怨。在红海边,他们发怨言;在玛拉的苦水旁,他们抱怨;饥饿的时候,他们指控上帝领他们出来,是要叫他们死。

发怨言是罪。然而,从埃及到西奈山,没有一个人死去。

上帝没有惩罚他们。相反,每一次抱怨迎来的,都是恩典全新的供应。他们抱怨没有水,祂就从磐石中赐下水来;他们抱怨没有食物,祂就降下天使的食物。

为什么?因为律法尚未颁布。上帝对待他们,依据的是亚伯拉罕之约——那约的基础是祂的信实,而不是他们的信实。

后来,他们来到了西奈山。他们望着那山,夸下了海口。

(科尔·阿舍尔·迪贝尔·阿多奈) כֹּל אֲשֶׁר-דִּבֶּר יְהוָה — “凡耶和华所说的,我们都必遵行。”

他们自恃己力,把一段以上帝的良善为基础的关系,换成了一段以自己的表现为基础的关系。

紧接着,他们就造了金牛犊。结果,数千人丧命。

当你对上帝说“请按我的行为来对待我”的那一刻,你就走出了恩典,步入了审判。

“没有律法之前,罪已经在世上;但没有律法,罪也不算为罪。” 罗马书 5:13 (当代译本)

上帝对你的恩慈,不是奖赏你的完全,而是祂立约的结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