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求与回应之间,有着明显的区别。

在路加福音18章,一位富有的少年官来见耶稣。他品行端正、为人正直,内心却焦灼不安。他问:“我该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?”

耶稣把律法指给他看,向他指出诫命。少年声称这一切他从小就遵守了。于是,耶稣触及了那一样他爱之胜过爱上帝的东西。

“你还差一件事,就是去变卖你所有的产业,分给穷人,你必有财宝存在天上,然后你还要来跟从我。” 路加福音 18:22 (当代译本)

少年忧忧愁愁地走了。律法索要他的钱财,他的心便关闭了。他做不到。

翻到路加福音19章。

耶稣遇见了撒该。他是个腐败的财主。耶稣把十诫给他了吗?没有。耶稣吩咐他变卖一切所有的吗?也没有。耶稣“不请自来”,主动提出要到他家吃饭。祂所献上的,是不带任何要求的友谊与同在。

结果如何呢?

“撒该站起来对主说:‘主啊,我要把一半的财产分给穷人。我欺骗过谁,就还谁四倍。’” 路加福音 19:8 (当代译本)

律法提出要求,那个品行端正的人拒绝了;耶稣接纳了他,那个腐败的人却变得慷慨。

撒该并不是想用钱财换取救恩。他是被“上帝竟愿意与他同在”这一事实深深震撼,双手不由自主地张开了。

我们施予,不是为了被接纳;我们施予,是因为我们已被寻见。

慷慨,是一颗知道自己蒙爱之心的本能反应。

注:经文引用采用《圣经当代译本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