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法是完美的——但它从来不是为赐你生命而设。

保罗这样说: “律法原不本乎信” 加拉太书 3:12 (和合本)
你可以凭信心,也可以靠律法——但你不能同时站在两块地上。

律法要求一切:
“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诅。” 加拉太书 3:10 (和合本)

不是“尽力而为”。
不是“慢慢进步”。
是一切。

这意味着,一个人一旦把蒙福、公义、被接纳的盼望放在自己的表现上……
他就踏上了一块圣经称为咒诅的地,不是因为神苛刻,而是因为律法毫无通融。

但恩典说另一种语言:
“义人必因信得生。” 加拉太书 3:11 (和合本)
不是靠表现而活。
是相信而活。

律法说:“去做,才能成为。”
恩典说:“相信,因为基督已经做成。”

你若把心锚定在耶稣身上,公义就成了礼物,而不是目标(罗马书 5:17)。
而礼物带来喜乐——不是压力。

自由,始于你不再试图赚取神早已赐给你的。